1986年,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》颁布,强调在我国“大部分地区幼儿教育尚不够发达的情况下,举办学前班是现阶段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;在城镇地区,也是满足群众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要求的一种教育形式”。文件对学前班的办班指导思想、教育活动的内容与组织、教师培训、办班条件、领导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,提出了因地制宜、利用已有教育资源发展学前教育的新思路,推动了学前教育的健康稳步发展。学前班发展至今仍然是幼儿园与小学对接的主要办学形式。
以上述文件为标志,我国的学前教育发展步入科学化、正规化道路。这一时期的学前教育改革侧重制度构建,重点在于逐步填补学前教育在师资、教育内容、教育要求、教育形式等方面的制度空白,目的是构建学前教育制度框架。
(二)理顺管理体制机制,形成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
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,在教育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,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革。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机构改革过程中,全国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被撤销,该机构的工作任务由哪个部门接手一直没有明确,造成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分工不清、职责不明,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。